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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银行理财年度报告2021年是资管新规的收官之年,历时三年多的资管新规过渡期正式结束,银行理财正式迈入新元年。资管新规以来,理财行业监管政策日趋完善,理财业务规范化转型成效显著,银行理财市场呈现稳健向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21年底,银行理财市场规模达29万亿元,其中净值型产品占比从资管新规发布时的5%左右提升至93%。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的顺利收官,银行理财业务正式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
古人云,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这正是资管新规以来对资管行业变革的真实写照。近年来,国内国际形势纷繁复杂,新冠病毒变种扩散疫情反复影响,各种风险挑战不断。但延续旧时模式无疑是饮鸩止渴,谋定而后动——以资管新规为标志开启的金融机构资管领域改革彰显了监管的转型决心,作为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转型的节奏进一步加速,在以往基本构建起较为系统的资管制度框架上,银行理财方面的配套监管细则不断落地,细化明确的监管规则填补了以往银行理财的制度空白,业务开展得以规范。知止而有得——以净值化转型为理财业务规范化转型发展的核心,刚性兑付的预期得以打破,保本理财产品实现清零,净值型产品比例大幅提升,存量业务的整改基本完成,理财行业迈入新发展阶段。
阶段一是资管新规发布后,银行理财的基础性规范制度形成阶段。该阶段监管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子管理办法),二者成为银行及理财公司开展银行理财业务的基础性、纲领性制度文件。从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三者关系上看,资管新规是顶层管理框架,为各类资产管理产品设立统一的监管标准,理财新规是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则是理财新规的的配套制度。银行自身开展理财业务需同时满足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监管要求,理财子公司开展业务则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阶段二是理财监管制度不断细化完善的阶段。从2019年开始到过渡期终止,针对银行理财转型中的重点、难点,监管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核算估值指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配套细则文件,围绕“打破刚兑、去通道、去嵌套、去套利”的监管目标,银行理财领域发布的监管政策从纲领性框架到具体业务细则,以银行理财公司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正在加速形成。
2021年,为进一步规范银行理财行业运作,推动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银行理财业务领域新发布三项配套监管规则,分别涉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
2021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为理财公司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理财公司特点,加强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和行为监管规范,压实理财产品销售和管理责任天博·体育,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信息全面登记与销售行为记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公平竞争,打破刚性兑付,促进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2021年6月,《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发布,对存量规模约8万亿元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进行规范整改,过渡期至2022年底。明确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投资范围、集中度管理、流动性管理、杠杆率、久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这意味着,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将同场竞技。具体来看,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率不得超过120%,并对于摊余成本法现金管理类产品实行限额管理,摊余成本法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银行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理财公司合计不得超过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截止2021年底,全市场现金管理类产品存续规模9.29万亿元,同比增长22.89%,增速较去年同期减少41.95%。文件出台后,摊余成本法现金管理类理财将面临控制规模的要求,预计在整改过渡期间,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和占比将会有所下降。
2021年9月,财政部发布《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新规统一规范了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估值方式,进一步推进从摊余成本法转向市值法转变的进程。
2021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填补了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的空白,提出了理财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流动性管理要求。要求理财公司建立流动性治理结构与管理措施,持续做好低流动性资产、流动性受限资产和高流动性资产的投资管理,提高资产流动性与产品运作方式的匹配程度,加强理财产品投资交易管理、产品认购与赎回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理财公司管理能力,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
在严监管、强监管的背景下,理财业务净值化转型有序推进,不符合新规规定的老产品持续压降,截至2021年12月末,保本理财、不合规短期理财产品已实现清零,理财业务向标准化、净值化、规范化迈进。
根据“资管新规”的总体思路,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作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监管的一致性思路透过2021年发布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管理新规和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可见一斑。
现金管理类产品新规内容总体上全面对标货币基金的监管要求,拉平现金管理类理财与货币基金的监管要求。对标公募基金后,现金管理类理财可投资资产的久期相比现在和以前会显著缩短,信用等级的控制也有了明确的参考,信用水平会有所抬升。可以预见的是,新规之后,目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与货币基金之间长期维持的100BP的价差将逐步收缩,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收益率下降将成定局。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与公募基金已经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及监管思路基本一致,规范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兑付能力,防范被动变现资产降低产品净值,而对于私募理财产品则做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
随着过渡期的结束,迈入全面净值化的新资管时代,银行理财将面临来自资管全行业的新挑战,对于跨市场大类资产配置能力、产品投资管理能力、产品创新设计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更加精准、高效地支持实体经济。
随着理财子公司的不断获批开业,“洁净起步”的理财子公司已成为理财市场的重要机构类型,作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引领理财业务市场格局走向专业化发展道路。
理财业务公司制改革有序推进,理财公司设立速度趋缓。截至目前,共有29家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其中25家现已开业。其中 6家国有大行的理财子公司已全部开业、除浙商银行外的其余11家股份制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均已获批开业,民生理财、渤银理财、恒丰理财暂未开业。共计7家城商行与1家农商行理财子公司开业。汇华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施罗德交银理财、高盛工银理财等四家中外合资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高盛工银理财暂未开业。监管严格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理财业务公司制度改革,2018年末至2019、2020、2021年获批筹建的理财公司分别为17家、7家和5家,理财公司成立速度趋缓,2021年仅有渤银理财、上银理财和恒丰理财3家理财公司和2家合资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广银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2家理财公司开业。同时,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而浦银理财、民生理财均已超过最长筹备期但仍未开业。预计筹备时间延长与理财公司自身存量资产整改、系统制度建设、团队人员招聘等方面未达规范有关,由于前期已开设的理财公司均是在理财存量规模、资产投资管理较为规范的银行机构,预计之后理财公司的批复节奏将会放缓。
头部效应显露,理财市场呈现理财公司为主,银行机构为辅的格局。通过理财公司自主发行与母行旧产品迁移,理财公司存续规模从2019年的0.8万亿增长至2021年的17.19万亿元,占全市场的比例近六成,理财公司逐渐成为存续理财产品规模最大的机构类型。根据各银行机构公开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底,已有四家理财公司产品存续规模破2万亿元,分别是招银理财、建信理财、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兴银理财的存续规模紧随其后,在2021年9月分别达到1.7万亿、1.8万亿元,头部效应逐渐显露。
理财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中小银行转型代销机构参与理财市场。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1年)》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存续理财产品的机构数量较资管新规发布前减少了90家,减少的主要参与主体为资产管理与投研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银行,越来越多的中小银行选择通过代销参与理财市场。在97家代销银行机构中,城商行的机构数量占比最多,达到90.7%。中小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与近年来地方银行回归本源的监管思路一脉相承,通过代销参与理财市场一方面可以维护好存量客户,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代销赚取中间业务收入,弥补自身产品线. 养老赛道蕴藏机遇,理财公司合资成立养老保险公司
在居民财富不断积累、个人养老金融需求上升、养老第三支柱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银行理财迎来养老赛道的重大发展机遇。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做大做强。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提出,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有序扩大第三支柱投资的产品范围,将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都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允许银行、基金、保险等各类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行业特点,为第三支柱提供合适的养老金融产品。
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养老理财试点以“四地四机构”形式开展,要求四家试点机构做好产品设计、风险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保障养老理财产品稳健运行。2021年9月8日,银保监会批复筹建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养老保险公司诞生。发起人为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等17家公司,注册资本高达111.5亿元,与其他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相比,其经营业务范围特有性包括“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从养老理财试点到国民养老保险公司设立,银行正成为银行正成为第三支柱养老体系的重要建设力量。
养老理财产品属性与一般理财产品不同,在投资策略上应秉持长期稳健的投资理念,通过多资产配置实现资产组合的长期增值。在产品设计上,探索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基于收入水平、年龄阶段、教育背景等进行客户分层管理,精细化客户画像、标签化客户群体,借鉴国内外同业养老产品的先进经验,将养老和普惠深度融合,丰富养老理财产品体系。3. 银行理财市场概况
2021年,理财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净值化程度不断提升。根据银行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数据显示,2021年非保本理财存续余额29万亿元,同比增长12.14%。非保本理财产品规模自2017年开始进入上涨通道,同比增速已经连续4年上涨,2021年非保本理财产品规模继续创历史新高。自2019年起,理财规模首次超过信托规模,并保持持续上涨趋势。但产品发行情况却不如2020年,或是因为2021年为资管新规收官之年,发行产品要求较之前有所提高。2021 年累计新发理财产品4.76万只,同比减少2.14万只,累计募集资金122.19万亿元,同比减少1.9%。
2021年,资管新规三年过渡期收官。年内以净值化转型为重心,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大部分银行均完成过渡期整改任务,保本理财和不合规的短期理财产品实现清零,银行理财逐步迈入净值化时代。理财产品净值化程度大幅提升,净值型产品余额较资管新规发布前增加23.89万亿元至26.96万亿元,占比92.97%,较去年同期增加25.70%。预计今年净值型产品占比将会进一步增加。
分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新发产品募集金额及存续产品规模均出现明显下降。主要是由于资管新规中明确商业银行可以按照自愿原则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将理财业务整合到已开展资管业务的其他附属机构、子公司后,银行自身不再开展理财业务(继续处置存量理财产品除外)。在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大部分符合监管要求的存量理财产品纷纷迁移至理财子公司。6家国有行理财子公司均已在2019年开业,已经完成大多数产品的迁移,存续产品规模占比较低,为6%。2021年大型银行新发产品募集金额同出现下行,下降40.95%,存续产品规模同比下降约70%,大幅高于产品募资金额降幅,或是由于资管新规过渡期面临收官,银行加大整改力度,发行了一些短期产品,且到期后不再续作。目前仍存续的产品可能是一些无法进行迁移、仍未到期的产品,等到产品到期后将清出。2022年起老产品不再续作,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规模也将进一步降低。
股份制银行存续规模占比较高,或是受到部分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开业晚影响。与大型银行一样,股份制银行的新发产品募集金额和存续产品规模同比均大幅降低。但股份制银行存续产品规模占比较高,达18%,可能是由于部分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开业较晚,以及仍未获批开业有关。广银理财于2021年12月开业、浦银理财于2022年1月开业,并未能在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前完成理财产品迁移。而截至2022年2月底,民生理财、渤银理财和恒丰理财仍未获批开业。我们预计,2022年新开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将逐步完成产品迁移,三家未开业的理财子公司或将于2022年相继获批开业,2022年股份制银行存续产品规模将进一步下行。
城商行、农商行产品规模或将进一步降低。根据2021年底的窗口指导,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除理财公司外,其他银行机构理财产品规模不再增长,已有的产品在到期后逐步清退。整体来看,开立理财子公司的城、农商行并不多。城商行里获批筹建的7家理财公司现已全部开业,分别是杭银理财、宁银理财、徽银理财(区域性)、南银理财、苏银理财、青银理财和上银理财。而农商行仅有渝农商理财已开业。在一系列与理财公司相关的政策已经完善的情况下,未来对开立理财公司的要求将逐步提升,许多城、农商行或将无法达到开设理财公司的要求。所以我们预计未来城、农商行的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及存续规模将进一步下降。
随着理财业务公司制改革不断深化,理财公司2021年新发产品募集金额约占全市场总量的1/3,同比上涨191.31%。同时理财公司存续产品规模也在不断上涨,存续规模17.19万亿元,同比增长157.72%。
2021年,银行理财产品仍是以开放式产品为主,占比较2020年提高3.15%。在封闭式理财产品中,理财公司封闭式理财产品规模占比更高,占理财公司产品规模的18.91%。同时,理财公司封闭式产品期限不断拉长,从资管新规开始时期的平均138天增加至481天。
封闭式产品的期限来看,各类型理财公司的封闭式产品主要为1-3年(含)的中长期产品。其中,在城商行理财子公司期限1-3年(含)的封闭式产品占全部封闭式产品的76.86%,而对于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这一比例分别为60.03%和62.48%。
银行理财产品主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自2019年以来,固定收益类产品比例逐年上涨,已超过九成,2021年涨幅明显高于2020年。而混合类产品数量则是出现大幅下降,或是因为2021年权益市场波动较大,银行理财产品更多的选择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而权益类产品和商品及衍生品类产品规模较小,权益类产品以外资行发行的QDII为主,规模为0.8万亿元,与去年持平,商品及衍生品类产品规模为18亿元,较去年增加12.4亿元。
理财产品资产配置仍以债券类资产为主,近年来理财产品配置标准化资产规模及占比不断上升,资产配置结构逐步调整。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标准化债券类资产比例逐步上升,债券资产投资占比从2018年资管新规开始时期的53.35%逐年增加,到2021年底已经达到68.39%,自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共增加19.43%。其中主要以投资信用债为主,占比约50%,包括持有AA+及以上信用债。预计2022年理财产品资产配置中对于标准化债权类投资比例降继续上升。
非标资产投资规模及占比降幅显著。随着理财市场整改不断推进,理财产品对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配置也有所减少。从2018年占比17.23%降低至2021年的8.4%。
同业理财持续压降,多层嵌套大幅减少。同业理财较资管新规发布前下降97.52%,仅剩余541亿元,后续将持续压降。多层嵌套大幅减少,复杂嵌套、池化运作等高风险业务得到整治清理,资金空转、脱实向虚情况得到根本扭转。整体来看,打破刚兑、去通道化和净值化进程取得良好成果。
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规模不断增长,产品类型逐渐丰富,截至2021年底,“洁净起步”的理财公司产品存续规模占全市场的比例近六成,已发展成为理财市场重要机构类型,同时部分中小银行不再发行理财产品,而是通过产品代销继续参与理财业务,理财市场已呈现出以理财公司为主、银行机构为辅的格局。
自2019年5月首批理财公司正式获批开业起,理财公司经过了两年的快速发展,逐渐成为存续理财产品规模最大的机构类型。理财公司产品存续规模占全市场的比例近六成。2021年,理财子公司发行8596只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规模44.08万亿元,同比增长191%,占全市场的比例达到36.08%;共存续产品10483只,存续规模17.19万亿元,同比增长157.72%,占全市场的比例达到59.28%。
上文所述的理财市场数据均来源于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1年》,由于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平台仍在优化完善中,目前暂不具备更度的细化查询功能,因此,我们选用普益标准数据,对理财市场发行数量的数据进一步拆分。需要说明的是,官方数据和普益数据存在一定误差,后续若无注明,规模及数量数据均来自官方年报,普益数据用于补充描述理财市场结构情况。
根据普益标准数据显示,按产品发行数量统计,2021年不同投资类型的产品发行数量占比分别为:固定收益类86.5%、混合类12.2%、权益类1.2%。2021年银行理财子公司新发产品数量较上年大幅增加,其中,工银理财、建信理财、中银理财和青银理财发行量较大。
其中,FOF型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上涨较快。截至2021年底,银行机构及理财公司共存续FOF型理财产品215只,存续规模1536亿元,同比增长61.34%,其中理财公司FOF型产品规模占全部的77.98%。FOF型理财产品主要以混合类为主,风险等级集中于(中)风险。整体来看,主题类型理财产品数量占比整体还不高,可能是理财市场还处于转型阶段,加上部分热门主题在2021年下半年才受到市场的关注。我们预计未来主题类理财产品数量将会持续增加。
其中债券类资产占50%左右,同业存单占比也较高,为33.93%。随着同业存单产品数量继续压降,未来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将逐步减少。
固定收益类产品超过50%的部分持有债券类资产。固定收益类产品配置权益类资产以及公募基金的占比相对较高,权益类资产占比达1.89%,公募基金达3.98%,共计约为6%。我们判断固收+产品在2021年发行较多,也较被市场认可,预计2022年权益类资产占比将持续上涨。混合型产品中权益类和公募基金持仓占比并不高,尤其是权益类资产,占比低于20%,我们认为公募基金持仓中包含股票基金以及混合类基金。
产品期限方面,2021年新发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平均期限约在480天,主要是封闭式产品数量较多,约占67%,且整体期限较长,平均期限约在560天。整体来看,时间期限在1-3年的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占比最高,为35%,其次是3年以上产品,为20%。
不同投资类型的产品期限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固收类产品分布较为均匀,但主要产品期限仍集中在一年以上,占比达51%。混合类及权益类产品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主要是由于这两种类型的产品主要以封闭式为主。值得一提的是,权益类产品三年期以上的发行数量占比达56%。同样,商品及衍生品类也以三年期以上产品为主,占比为77%。
业绩比较基准方面,2021年理财子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4.28%。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平均发行业绩比较基准为4.19%,混合类产品的平均发行业绩比较基准为4.81%,权益类类产品的平均发行业绩比较基准为6.27%。
截至2021年底,结构性存款产品共发行1.6万只,其中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发行数量最多,为15249只,保证收益型产品共发行585只,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共发行235只。
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外资银行均发行了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2021年保证收益型产品仅有东亚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星展银行和光大银行发行。而只有广发银行和汇丰银行发行了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以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产品为主,无论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保证收益型还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在6个月内的数量占比均高于70%。产品收益率方面,保本浮动型产品最低平均收益率差别不大,6-12个月产品最高,为1.43%。期限为1-3年的保本浮动型产品的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类为5.87%,明显高于其他期限产品。保证收益型产品和非保本浮动型产品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的峰值均落在产品期限为6-12个月产品上。
2021年结构性理财产品主要由银行发行为主,总共发行了435只。超过90%的产品是由股份制银行、国有行以及外资银行发行。
银行发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四种类型,分别挂钩股票、期货、现货价格和指数,其中挂钩指数的产品数量占比超过1/2,达66%,挂钩期货的产品数量较少,仅占1%。产品期限方面,银行发行的结构型产品期限主要为3-5个月,共有205只。
2021年,共有6家理财子公司发行结构性理财产品,为杭银理财、宁银理财、平安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和中邮理财。其中平安理财产品系列最多,共有4个系列产品。
。除平安理财的悦享然和悦享尊挂钩基金,以及光大理财和中邮理财的产品挂钩标的为黄金外,其余产品均挂钩指数。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根据2022年《“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正处于从依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逐渐向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过渡的发展阶段,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养老金融是我国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于2020年10月表示,对于养老金融改革发展,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就是要正本清源,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符实产品;另一方面是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个人养老金融需求上升和养老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成为银行理财公司的重大发展机遇。大致上,养老理财的发展经历自主创设、清理整改、规范起步三个阶段。
早在2020年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初,“养老型”的养老主题理财产品就已推出。彼时,工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和兴银理财等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已经或计划推出养老理财系列产品,有的还将养老理财产品作为子公司开业首只产品。但由于当时监管并未对养老理财出台具体政策指导,市场上存续的带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鱼龙混杂,部分产品的养老属性并不突出,产品期限较短,投资范围与一般固收类产品差异不大,产品有“养老之名”但并无“养老之实”。
2020年中开始,监管部门窗口指导要求,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发行产品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养老”二字,若发行含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须获得监管部门许可。监管部门对养老理财产品的清理与整改目的在于推动养老金融改革和发展,为日后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推动养老金融发展做准备。
2021年9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养老理财正式规范起步。养老理财试点采取“四地四家机构”的形式开展,首批试点四个城市为武汉、成都、深圳和青岛,工银理财面向武汉、成都两地,招银理财和建信理财面向深圳,光大理财面向青岛,四家试点机构各推出了一款养老理财产品发售。2021年12月6日,首批养老理财试点产品正式开售,标志着银行养老理财“正规军”正式登上养老金融市场。此时,养老理财产品销售对象为持试点地区当地身份证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且单一个人投资者购买的全部养老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2022年,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迎来扩围。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在此前的武汉、成都、青岛、深圳四个城市基础上增加北京、沈阳、长春、上海、重庆、广州六个城市。试点机构扩大到10家,除之前的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外,新增了交银理财、中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邮理财、兴银理财和信银理财。新增的试点机构每家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首批四家试点机构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提高到500亿元。此外,2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明确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城市为广州和成都,为首家可以发行养老理财的合资公司。此次扩容后,养老理财产品发行总规模上限从400亿元提高至2700亿元。预计养老理财产品的发行和规模将进一步提升。
首批试点的四只养老理财产品分别是“工银理财·颐享安泰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养老理财产品”“建信理财安享固收类封闭式养老理财产品2021年第1期”“招银理财招睿颐养睿远稳健五年封闭1号固定收益类养老理财产品”和“光大理财·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6第1期”。首批四只养老理财产品设计以安全策略为主,主要投向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并引入了目标日期策略、平滑基金、风险准备金、减值准备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产品风险抵御能力。产品类型上,除了光大理财的产品为混合类,其余三只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期限上,四只产品均为五年期封闭式产品,投资期限较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提前赎回,并通过分红设置,满足了一定流动性需求。产品投资起购金额为1元,并且产品综合费率较低,仅收取管理费和托管费,无认购费、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其中管理费率仅为0.1%,工银理财的固定管理费率为0。
整体来看,与普通理财产品相比,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综合费率较低。从费率结构上看,建信、招银、光大的产品固定管理费仅收取0.1%,而工银理财的产品管理费率为0%;四只产品均不设置认购费与销售服务费;四只产品均设置了提前赎回条件:即持有人因重大疾病或大额开支需求,在提供材料证明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赎回,赎回费根据持有期不同阶梯性收取。另一方面,四只产品的起购金额均为1元,门槛较低,强调作为养老理财产品,其普惠金融属性。
在产品策略上,除了光大理财之外,其他三只养老理财产品都是固收+策略的绝对收益导向产品,投资比例设置上,固收类资产超80%,权益和金融衍生品不超过20%,光大的混合类养老理财产品投资权益的比例在40%以内,其中,普通值敞口<15%,相对来说也较为稳健。在风险保障上,除了风险准备金之外,养老理财产品还专门设计了收益平滑基金、计提减值准备等,增强了产品的稳健性。
值得一提的是,收益平滑基金是本次养老理财产品设计的最大特点。所谓收益平滑基金,是指当产品投资业绩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时天博·体育,将超出部分按照约定比例提取出来纳入收益平滑基金专项管理,在产品业绩低于业绩基准时进行回补,以达到平稳净值波动的目的。具体的做法上,四只产品各有不同,一是体现在提取频率上,工银按年度提取,建信按月度提取,光大按日提取,招银则约定定期提取。二是体现在提取比例上,多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下限为标准,进行收益平滑基金的提取。工银和招银的产品则更加细化,会根据产品业绩表现,对于高于业绩比较中枢的部分进行分段阶梯式提取。光大理财的提取方式较为简单,即直接将超额收益的50%进行提取。通过收益平滑基金的设置,能够将产品的净值平稳在相对合理的区间,改善投资者的持有体验,但考虑到四只产品的投资属性都较为稳健,预计未来产品的净值不会出现特别显著的波动,如后续提高权益资产的配置比例,收益平滑基金机制的设计效果可能会更加明显。
目前来看,封闭期五年是目前银行理财市场上封闭时间最长的一类产品,体现了养老理财产品引导投资者合理规划养老理财投资,树立长期投资、合理回报的投资理念。考虑投资者对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产品也专门设计了相关流动性安排,除前面所提到的赎回条件外,四款产品均有现金分红设置。在满足产品净值在1以上这个同一条件外,四家分红频率各有不同,工银理财约定成立满2年、可每年分红,建信理财按月决定是否分红、招银理财按季度决定是否分红,光大理财没有明确分红频率。
目前国际上主流的养老产品设计多采用目标日期策略和目标风险策略。目标日期策略基于投资者生命周期,考虑到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下降,通过下滑路径的设计,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占比,提升债券类资产的配置占比,进而匹配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目标风险策略则明确了产品的风险等级设定,基于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或使用广泛认可的方法界定组合风险(如波动率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基金组合风险。
通过四只养老理财的产品说明书,我们发现对于养老理财的投资策略表述相对含糊,这四只养老理财更接近于目标风险型产品,更贴近老年客群的养老理财需求。除了光大理财·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这只产品外,剩下三只均是固定收益类产品,固收类资产投资比较在80%以上,产品设计注重稳健收益,平滑产品波动,并且通过分红提供流动性保障,容易获得风险偏好较低的老年客群的青睐。但对于年轻的投资群体而言,其具备承受较高风险和高波动的能力,对于养老产品的收益的要求也更高,目前较为单一的养老理财产品较难满足年轻客群的养老理财需求。
满足不同客群差异化养老需求,养老理财产品多样性与适配性有待提升。随着养老理财试点的进一步扩展,未来养老理财产品需要更加精细化运作,首先对养老客群进行详细的用户画像划分,针对不同年龄、财富状况、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力的人群做好市场调研,倾听消费者需求,在产品期限、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风控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更加契合用户画像,设计出更加符合不同客群需求的养老理财产品。
产品体系的建设是各家理财子公司落实战略定位、实现差异化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理财子公司通过梳理自身在客户、资金以及渠道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和能力边界,结合区位特点等因素,打造有特色的产品体系。现阶段,理财产品仍以固收类产品为主,理财子公司更倾向于通过混合类理财产品布局权益类资产。
混合类产品方面,我们发现实际产品运作中,部分理财子公司会根据混合类产品的含权比例梯度划分产品团队分别管理,但含权比例信息难以从产品名称判断,需要从产品说明书披露中获得。我们梳理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存续的混合类理财产品,全市场共有3313只,其中由理财子公司管理运作的产品1619只。为了更好的进行产品对标,根据理财子公司混合类产品的产品说明书,我们进一步统计有具体披露权益资产投资比例(含优先股)的1076只混合类产品情况。
对于银行理财机构而言,了解相同或相似含权资产比例的混合类产品的投资管理运作情况,能够更好进行产品对标比较,区别不同产品与团队之间的投资管理能力。对于投资者而言,拆分不同比例的含权资产可以更好的进行投资配置,根据个人风险偏好或对当前金融环境的理解,选择适合自己、符合自己投资需求的混合类产品。
统计发现,多数理财子公司含权资产以10%为划分梯度进行产品创设,含权比例在30%、40%和50%的混合类产品的分布较多,发行数量占比分别为36.0%、27.8%与23.7%。工银理财的混合类产品含权资产划分颗粒度会更细到5%,93只含权比例为35%的产品中有89只是工银理财产品。除此之外,招银理财、光大理财也有个别产品会将产品的含权资产比例差距设置到5%。
根据现有统计数据显示,权益资产投资比例为30%的混合类产品占比相对较高,其中,工银理财发行数量最大,为320只。农银理财、信银理财、中邮理财发行数量相对较多,在10只以上。华夏理财、交银理财、南银理财、苏银理财、招银理财、建信理财也有布局。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相比于含权资产30%混合类产品数量一家独大的情况,理财子公司发行含权比例为40%的混合类产品的参与机构数更多,发行数量也更均衡。其中,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华夏理财的发行数量较多。
含权比例在50%的混合类产品中,交银理财、工银理财、农银理财发行数量较多,值得一提的是,工银理财含权比例50%的混合类产品全部面向私行客户。
2021年10月24日,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简称为《意见》),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意见》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总体部署。《意见》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双碳政策下,理财产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发挥资金优化配置功能,通过创新产品主题,参与塑造和完善ESG投资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2021年,理财公司发行ESG理财产品48只。ESG理财发行数量较2020年变化不大,但产品规模呈现爆发增长。截至2021年底,ESG主题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达962亿元,同比增长1.83倍。尤其是2021年下半年以来,ESG理财规模增速提升较快,ESG理财的市场认可度也在不断提升。反映在数据上,ESG理财产品募集金额大幅提升——2021年上半年ESG主题理财产品累计募集资金仅为100亿元,到了年底,这一数字已超600亿元。
2021年,交银理财、招银理财、南银理财、宁银理财、信银理财、青银理财均首次推出了ESG理财产品,兴银理财则在推出首款固收类ESG产品一周年之际,推出首款混合类ESG理财产品“ESG兴动绿色发展”。
与此同时,双碳主题理财产品也成为2021年理财市场一个重要的创新方向。与ESG理财产品相比,低碳、双碳主题理财产品更关注于“E”的部分,由于目前监管并未对ESG产品的定义、投资策略提供政策指导,因此是否在产品中带有“ESG”的命名成为划分ESG理财的唯一方式。双碳主题理财产品同样值得关注。
2021年理财市场共发行34只双碳主题理财产品,其中理财公司发行31只。产品类型方面,固定收益类双碳主题理财27只,占比达近8成,混合类理财产品7只。业绩比较基准方面,2021年固定收益类双碳主题产品平均业绩比较基准为4.42%,混合类双碳主题产品平均业绩比较基准为4.97%。
光大理财推出碳中和主题理财产品“阳光橙增盈碳中和增强”,该产品股票多头投资中枢比例为15%,直投以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的成分股、精选个股以及ETF为主,其他资产将配置于量化中性、优先股、债券等类资产。值得一提的是,产品封闭期后每日开放申购,设置182天最低持有期,最低持有期后每日可赎回,既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分享碳中和历史机遇下的投资机遇,也为客户的流动性需求,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方案。
根据普益标准数据统计,截止2021年底,理财市场存续ESG主题理财产品153只,其中固定收益类91只 ,混合类61只,权益类1只,固定收益类与混合类数量占比约开。ESG主题理财产品收益表现方面,2021年12月,固定收益类平均年化收益率4.70%,混合类平均年化收益率5.77%,权益类仅有一只——光大理财阳光红ESG行业精选,年化收益达到17.51%。为更好的观测ESG理财产品运作表现,我们选取2019-2020年由理财公司发行设立的公募ESG理财产品共46只,其中固定收益类29只,混合类16只,权益类1只,统计这46只ESG理财产品在2021年的完整收益表现。ESG理财产品策略方面,农银理财重点布局纯固收与偏债混合类产品,华夏理财发力固收+策略与偏债混合,发行数量遥遥领先。建信理财2只ESG产品均为固收+策略,兴银理财的1只ESG主题产品是纯固收策略。根据普益标准统计数据显示,纯固收ESG理财产品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4.08%,固收+策略的ESG理财产品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4.83%,偏债混合类ESG理财产品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5.15%。被选理财公司发行的ESG理财产品中,八成ESG理财产品达到业绩比较基准,有10只产品的年化收益不及业绩比较基准,差距最大达121BP,差距最小为3BP。
2021年9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颁布,业务试点支持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投资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细则》规定了跨境资金总额度1500亿元、单个投资者额度100万元的额度管理。10月18日,深圳地区“跨境理财通”首批试点银行名单公布,合计20家银行获批参与“跨境理财通”,包括六大国有银行的深圳市分行,招行、平安、广发、浦发、民生、兴业、中信7家股份行的深圳分行,以及东亚、大新、恒生、汇丰、南商、星展、渣打7家外资行的深圳分行或当地分支机构。2022年1月,跨境理财通试点银行名单扩围,厦门国际银行与上海银行成为首次入围的城商行。
跨境理财通是继沪深港通、债券通、ETF通之后互联互通机制的新探索,且涉及更广泛的个人理财投资领域,对中国资本项下开放进程有着独特的意义。合资格理财产品方面,考虑到一般投资者对两地理财产品的认识程度、产品特性及可接受风险程度等因素,跨境理财通起步阶段将先涵盖风险较低及相对简单的理财产品,目前阶段提供的“北向通”投资产品主要为中低风险资管产品,且不包括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主要是由内地理财公司发行的、风险等级为一级至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以及由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R1至R3 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
根据深圳特区金融学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调查,港澳居民最追捧的内地投资品为一般性存款、理财产品,选择占比达50%和39%,而内地居民更倾向于风险类金融资产,选择“基金”和“股票”的占比分别达42%和39%。对内地居民而言,跨境理财可以扩展境外金融投资渠道;对港澳居民而言,内地发行的银行理财的稳健收益具备吸引力,两者优势互补,满足不同的居民财富管理需求。
央行广州分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参与“跨境理财通”的个人投资者购买投资产品市值余额为2.42亿元。其中,北向通项下,港澳个人投资者持有境内投资产品市值余额为1.44亿元,包含理财产品1.16亿元、基金产品0.27亿元,占比分别为80.56%和19.44%;南向通项下,内地个人投资者持有港澳投资产品市值余额为0.98亿元,包含投资基金0.10亿元、存款 0.88亿元,占比分别为10.20%和89.80%。自2021年10月跨境理财通业务开通以来,北向通中理财产品余额连续三个月走高。
跨境理财通试点所提供的理财产品为试点银行机构所提供,部分银行如招行,通过开通跨境理财通专区,合资格投资者通过资质认证后可获取相关跨境理财通投资产品信息。产品信息仅对认证投资者公开。另一部分银行如中国银行,在其销售产品名称中标注是否限定为港澳投资者,可以以此判断出是否为跨境理财通所提供的理财产品。我们将中国银行发行的该类产品进行汇总,作为北向通中理财产品案例进行展示。
2022年是理财全面落实净值化的第一年,而开年以来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大幅波动就给理财净值化带来了巨大的考验。从宏观环境上看,中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不足、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叠加疫情反复、房地产政策调控、产业政策调整、地缘局势危机、中美摩擦等诸多影响因素,在多重目标约束下,稳增长政策难度加大。而这些影响因素预期会贯穿2022年,可能持续演绎到四季度,相互穿插、交织成为影响资产价格的多重主线,加剧了资产价格的波动性。
截止2022年3月中旬,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出现大面积回撤,理财产品“破净”数量大增。虽然因资产价格波动引发的理财产品净值阶段性回撤不可避免,但在这过程中,银行理财面临回撤的控制和选择。整改过渡之前,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直接面对市场波动带来的压力,整改过渡之后,各类资产的价格波动都会体现在净值上,净值管理能力面临检验:一方面,理财产品风险偏低,对净值回撤较为敏感;另一方面天博·体育,银行理财应对净值波动下客户的大幅赎回经验还不足,导致其行为一定程度加剧了市场的波动。
刚刚全面净值化的理财产品大多只是转变了计价方式,从摊余成本法转为市值法计价,产品策略设计还不够完善,有待改进以形成符合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曲线,下一步,银行理财产品需要进一步提升净值管理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市场波动。目前来看,理财产品的净值化管理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首先是避免资产或策略的过度聚集,不跟风。其次是提升宏观与资产研判能力,建立预警和调仓机制。最后是提升策略的精细化程度。
对于大多数没有金融专业知识的普通投资者而言,在面对种类繁多的金融产品时,他们很难第一时间反应出产品之间投资收益与风险的不同是因为底层配置的资产不同。在我们对行为金融的调研中发现,对于绝大多数投资者而言,不同属性的金融产品根据收益和风险的不同被分配在不同的心理账户中,如果按照“要花的钱、保命的钱、保本的钱、生钱的钱”四个账户来分,银行理财几乎都被用于保本的钱这个心理账户的投资管理。虽然打破刚兑、买者自负、理性看待净值波动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不断普及,但对于投资者而言,银行理财仍然承担着较低风险偏好、稳健投资的投资职能。
在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数据显示,通过分析投资者同时持有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数量情况,截至2021年底, 投资者理财资产分布集中程度较高,且较去年同期无较大变化,近8成的投资者会将理财资产放在一家机构中,仅有不到1成的投资者会选择同时持有3 家及以上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从好的方面理解,对于理财机构而言,持有分布集中度高反映出投资者的粘性较强,只要能够大致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就能够在较长时间范围内锁定该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即使一家银行理财机构能够提供较为全面、多样的产品系列,但一定程度反应出各家理财公司间产品的差异化不大,配置不同机构的理财产品的动力不足。
产品仍需提高策略管理精细程度。2021年很多固收+产品表现表现并不尽如人意,理财产品的策略选择仍旧没有摆脱跟风和追涨杀跌,为了适应全面净值化管理,满足投资者对于理财稳健投资属性的需要,更多地应对多变的市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升策略管理的精细程度。首先,理财产品团队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增强对宏观经济层面与资产市场的研究判断,对于策略的选择和适应性具备专业的甄别能力。第二,在产品策略选择时,需要考虑到银行理财产品从发起到成立的时间周期,做前瞻性策略部署;第三,提升“+”的部分的策略设计,形成可控的风险收益曲线;第四,增强自身的策略判断能力,减少跟风和策略过度集中,防止由于各家产品策略和资产选择过度集中所引发的风险。
对于已设立的理财公司的而言,完善产品体系,打造核心竞争力是现阶段的业务重点,而中小银行受制于人才、资金、牌照等方面不足,应抓住理财产品暂未对第三方开放的时间窗口,以理财产品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上线为契机,建设和完善代销系统,培养专业的理财顾问,大力发展理财产品代销业务。5.3. 业务推进:循序渐进,理财相关试点持续扩容
2021年以来,银行理财持续提升资金配置能力,拓展投资渠道、缩短投资链条,通过资产配置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履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大职责。我们看到,自资管新规以来,对于创新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试点,吸取了过去放任自由扩张可能积累大量风险和隐患的经验教训,在洁净起步的理财发展新阶段,监管以规则设立、局部试点、逐步扩容的节奏稳步推进,保障产品创新方式和发展方向符合监管政策导向,避免理财业务发展开错道、开倒车。以养老理财、ESG理财、跨境理财业务为代表的创新型产品和理财业务将在广度和深度上持续扩容,在广度上,按照监管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的政策部署方针,试点机构和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在深度上,提升产品供给的丰富度,在产品设计层面,基于投资者场景化投资需求,提供不同资产配资比例、产品周期、收益分配机制的理财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
目前,我国ESG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完善的ESG评级体系,发行ESG主题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也多以自建评级标准为主,评级方法并不透明,并主要聚焦于E的部分。ESG评级体系取代财务指标成为国际重要的投资评价标准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全面综合的衡量视角与方法可以筛选出更具有长期经营能力的企业,因此,ESG主题产品的发行,并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环保的部分。
除此之外,目前国内的ESG研究和框架建立以借鉴海外的评级标准为主,并未将我国国情与地域文化差异纳入考量。当前我国ESG体系如何建立,还存在一定的探讨空间: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市场上,中国企业不断面临来自国际市场中关于博弈、经济博弈、商务博弈的挑战。过去,大多商贸壁垒以反倾销为理由对中国企业制裁,而现在越来越多的摩擦冲突和商贸壁垒以不符合可持续发展为砝码,环境污染问题、碳排放问题、问题等将成为新的限制理由。单纯对海外的借鉴,并不能选出真正优秀的国内企业,也无法在长期发展中,建立我国本土公司的保护机制。我们认为,在国内市场上建立的ESG体系,应更加适应中国的社会文化环境,以及在此之下的中国企业发展路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较好的投资标的筛选方法,做出真正的ESG特色。
ESG主题产品的发行,不应仅仅是一个吸引投资者的概念,长久的产品竞争力,应该建立在科学完善的ESG体系之下,应以寻找到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企业为目标。
从投资主体看,目前跨境理财通合资格投资者的认定为香港、澳门和广东省内9市居民,相较于其他省市居民,粤港澳大湾区内居民相互之间的生活融合度高,交通贸易往来频繁,开通跨境理财业务是深化并扩大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促进两岸居民投资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当前全球化资产配置理念愈发盛行,国内其余省市居民对于跨境理财、多元资产配置的需求也愈发强烈,后续或者能放开投资主体限制,扩展到更多省市。
从试点机构看,境内试点机构从国有大行向中小型城商行扩容,能够充分发挥不同体量银行机构的业务优势,完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为合资格投资者分散投资风险提供更为安全的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的投资产品。
从产品风险等级看,目前可供投资的金融产品以中低风险为主,这是出于监管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匹配、以及投资收益需求的考量,后期在规范化发展,稳健运营的基础上,有望适度提升提供的产品风险等级,满足居民不同的投资风险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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