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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四川金融圈的大案判了!四大套路非法集资50亿 两高管被“红通”五年前轰动四川金融圈的一宗惊天大案终于尘埃落定,当时四川担保行业如日中天的汇通担保被爆出前员工李金东涉嫌私刻公章进行非法集资、高管集体失联,引发了四川省上百家担保与理财公司资金链断裂。
消息一出在四川金融圈起了悍然大波,众多投资人上门讨债,债务金额近60 亿。涉及金额巨大,涉及范围广泛,对四川省的担保行业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当时号称西部华尔街成都东大街成了“跑路”一条街。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关于此案件的刑事判决书,解开了当年案件背后的许多谜团。
汇通公司是当时四川省规模最大的一个民营担保公司。2014年7月,其实控人杨志刚、刘玉英潜逃。案发前,汇通公司向1500余家企业及个人,非法集资人民币50.33亿余元。
2004年,汇通公司成立。这家公司起初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杨志刚(在逃),经营范围为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担保类业务。2009年2月,刘玉英(在逃)入股汇通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亿元。截至2014年4月,汇通担保注册资本已达9亿元,成为四川省注册资本最大的信用担保公司之一。
公司董事会成员 5 人,分别为:董事长杨志刚(后为谢应杰),法人代表孙康,董事刘玉英、邹强、张帆。拥有员工 200 余人,多数员工曾在金融、证券、财务、投资、法律等领域工作,拥有较丰富的金融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在汇通担保成立之前,谢应杰曾任公司最大股东黄龙旅游公司的副总经理,孙康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郫县支行信贷部主任,刘玉英曾任某企业财务总监职位。汇通青白江分公司负责人李金东对外高息借款、盗刻公章担保借款,以分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之后卷款外逃,涉案金额 8242 余万元。汇通担保总公司因分公司案件以及存在自身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出现经营风险,已基本丧失担保能力天博体育,2014年 7 月 7 日,总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刚,谢应杰、刘玉英等三人失去联系,债务资金高达 60 个亿,之后法人代表孙康等人被四川省金融局控制。
判决书显示,从2009年10月起,杨志刚、刘玉英先后成立成都融缘资产管理中心、成都盈泽丰投资有限公司,并控制了成都钧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德天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欣信蓉商贸有限公司等10余家“空壳公司”。
杨志刚、刘玉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公司员工介绍或虚构投资项目,并以汇通公司提供担保,借助第三方投资理财类公司居间,向社会不特定群众进行非法集资。2014年7月初的一天,人们突然发现,汇通公司高管集体失联,该公司突然陷于停顿。
2014年10月30日,成都警方通报称,汇通公司在大量吸收群众投资资金后,实际控制人杨志刚、刘玉英两人潜逃。实际上,在当年9月11日,我国警方通过国际组织在其官网上发布对杨志刚、刘玉英2人的红色通缉令,全球抓捕两人。
据大金探了解,跑路之前刘玉英联合四川多家担保公司上书四川金融局,希望政府出手相助,并将上书内容透露出来,无果后跑路,逃跑路径大致是从成都跑向云南,过境缅甸后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当时,这起跑路案引起了四川省整个担保行业的震动与连锁反应。自2014年7月汇通公司“庞氏”骗局倒塌后,安信、恒盈、融缘、环福、富民行、宇鑫汇等近百家四川担保或理财公司频频爆发资金链断裂等债务危机。中科创集团、以及豪言要并购悍马的腾中重工也因此受到波及(背后故事,大金探后续慢慢跟你们分享)。
判决书显示,汇通公司历次注册资本增资,均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情况,截至2010年1月1日,汇通公司实际净资产为2964万余元。根据税务资料查询,汇通公司2006年至2010年12月31日,连续5年申报利润数为负数。
根据判决书内容,2009年10月,杨志刚、刘玉英注册成立融缘中心,以汇通公司内部员工为集资对象,以月息2%吸引员工投资,鼓励员工对外吸收资金存入融缘中心,以月息2%吸引社会公众存款,并对介绍员工按照客户存入资金的2‰按月进行奖励。
并将汇通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吸收资金进入融缘中心与工资挂钩进行考核,只有完成任务才能拿到全额年薪。根据汇通公司某高管供述,成立融缘中心从汇通内部员工进行融资的目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汇通公司自己存在的资金缺口。
刚开始,资金主要来源于汇通公司内部员工及员工的亲朋好友,后续融缘中心越做越大,就开始面向社会融资,融来的资金一部分给汇通公司自己使用,另一部分就放款给汇通担保的客户使用,融缘中心从中收取利息。
经法院认定,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融缘中心累计非法集资25亿余元,共涉及1370人、69家公司。
还利用线上平台吸收资金线上平台即互联网平台,在网上设有多家融资平台公司,如:“爱投资平台”、“银客网”等。由汇通担保公司在这些网贷平台上向公众推荐借款企业项目天博体育,对外发布虚假借款信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并借助荣誉“光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在短时间内募集大量资金,并提供100%。
同时利用“口口相传”的模式吸收资金汇通担保公司还采用“口口相传”的模式进行投资信息的散播出去,再利用自身近几年积攒的信誉,获得了众多筹资人,其中不乏教师、医生、公司白领等具备高学历的中产阶级人员,筹措的资金高达数亿元。
此外,运作资金从中渔利汇通担保非法集资对外宣传的投资回报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非法集资策划者为达到迷惑居民大众的目的虚构了各种理财产品,承诺以10-13%的利率来兑付投资收益,并签订相关协议。银行同期一年期利率为1.75%,而汇通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最高利率可达13%,高于银行同期利率七倍之多。
汇通担保公司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三方面投资:一是投资地矿类领域,因地矿类产业的回收周期较长,这部分投资多为长期投资;二是帮助企业还贷并获得银行续贷,收取 3-5%的手续费,一旦银行收紧银根不再续贷,这部分资金将无法抽离,使此方面投资的持续经营难以为继;三是为企业提供应急过桥资金,这部分投资期限短,价格在月息 2-3 分。
2012 年实体经济火爆局面已不再存在,特别是采矿业和房地产业,很多担保公司下游放出去的资金无法收回,上游民间借贷的资金和利息无法兑现,担保公司遭受“腹背受敌”的局面。
融缘中心的“雪球”越滚越大,令高管的“野心”也开始膨胀。2012年2月,杨志刚提出计划,要成立汇通金控公司,目的是为了把“汇通系”做大做强,争取上市天博体育。而这一上市计划被称为“远航计划”。
判决书显示,为扩大经营及执行上市的“远航计划”,汇通公司在并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于2012年3月成立盈泽丰公司,对外吸收资金,以解决汇通公司的流动资金问题,并弥补汇通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和处理呆坏账问题。
2013年3月,汇通公司准备在香港上市。此时,公司高管要求财务部对近三年的财务进行规范、调整,把不符合相关财务规定的挂账、坏账等处理。其具体做法是把很多资金缺口从融缘中心、盈泽丰公司等借钱来填补,以达到规范账目的目的。
判决书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盈泽丰公司非法吸收存款37.1亿余元,涉及56家公司、122人(含出借代表人)元。
也正是因为这个“远航计划”,导致汇通公司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也使得融缘中心、盈泽丰公司等平台公司不断努力对外拉资金,进一步造成了恶性循环。最终,汇通公司“远航计划”失败,杨志刚和刘玉英的“庞氏”骗局崩盘。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自2010年开始至案发前,汇通公司通过融缘中心和盈泽丰公司以高息为从社会吸收资金共计50.33亿元,吸收资金也主要用于高风险的对外放贷,以赚取利差,其自有资金明显不足以维系资金运作,也不具有相应担保能力。
同时,在对外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汇通公司利用其控制的无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以虚假项目骗取集资群众向空壳公司投入资金,其行为明显具有欺骗性,系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最终法院认定汇通公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骗取罪,数罪并罚,共计判处罚金七千二百万元。
四川担保类业务作为繁盛的阶段在2007—2013年期间,当时号称“西部华尔街”成都东大街汇聚几十上百家以民间投融资为主的理财、类金融企业,四川中小企业融资超市处于该金融街核心地带,东大街明宇金融广场,作为成都最贵的甲级写字楼之一,曾经是入驻企业证明实力的手段,大量民间理财类公司曾落户于此。
大金探当时还在九眼桥附近搬砖,“每天都要路过那里,各种发传单的小妹都会围上来,哎哥,搞理财不嘛,看一哈资料嘛。”大金探摸下干瘪的钱包,扬长而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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